宁夏电建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圆满结业
发布时间:2024-06-06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集团公司、山东电建党委部署要求,宁夏电建党委结合公司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分两次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读书班创新载体、内容丰富,既有专家讲座,又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管干部以案说教、全国建筑、烟草等各行业违法、违纪案例还原等,还有部分公司领导班子讲微党课,班子成员研讨交流,多种形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按照读书班计划,6月3日下午至6月4日,宁夏公司党委组织了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期读书班暨党委中心组2024年第4次扩大集中学习会议,进一步组织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以上率下作示范,认真领会强自律,引领全体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读书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学习重点,通过党纪党课、专家讲座、警示教育、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党委书记李坤等4名公司领导干部以微党课形式深度解读《条例》新修订主要内容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些,影响期多长等相关规定,加深全员对党纪核心内容的理解和认识,推动《条例》入脑入心;通过观看《迷茫之省-宁夏区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反思,时刻警醒,坚定拒腐防变决心;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及岗位职责,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所学开展交流探讨,如何发挥自身作用,严格自律、以上率下,严守党纪、合规经营,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切实达到学思践悟,指导实践。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手提初心之笔,牢记初心誓言,以正确的政绩观,带领公司行稳致远,向更高质量迈进。
会议强调,《条例》第五十七条内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一要“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上做示范”;二要“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上做示范”;三要“在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上做示范”。
当前公司发展正面临爬坡过坎、创新突破,实现“十四五”战略目标的关键时刻。更需要我们每一名公司领导干部、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各项目经理、班子成员认真思考,怎样才能落实党中央关于“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做示范”的要求,上下一心、真抓实干,用行动说话、靠实干成事,作行动派、当实干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要着力解决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出实招、求实效,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把握轻重缓急,打好政策组合拳、提高抓落实的穿透力,扎扎实实推动重点任务时时有进展、按期见成效。
会议强调,心存敬畏有坚守,手握戒尺葆初心。党员、干部只有脑子里时常念一念守纪律的“紧箍咒”,在行动上自觉遵守、时时检视,才能经得起各种风险困难的考验,经得起各种名利诱惑的考验,砥砺前行、行稳致远,成就公司高质量发展新事业。
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宁夏公司党委将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常修课,既融入日常又抓在经常,督促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于心、内化于行、形成习惯,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