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畅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发现解决事关公司发展和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方便广大职工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现公布公司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对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各专业公司、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依纪依规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涉及假冒国企、股权代持、虚假合资、挂靠经营等相关问题的反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检举、控告人的义务
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部门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
三、举报方式
电话、电子邮件或举报箱投诉均可,举报事项需简洁明了、情况真实。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也可匿名举报。
四、注意事项
1.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8:30至12:00,14:0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来电来访。
2.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请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
3.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内容望表述明确。
4.对经过核查事实清楚,依纪依规处理的事项将在公司网站公告栏进行通报。
五、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
举报电话:(0951)4934192、4934087
电子邮箱:nxdjjcb@126.com
举报信箱:公司办公大楼一楼处设立举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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